户口迁移通常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 迁移事由的相关证明,例如: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离婚等);
房产证(购房、自建等);
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工作调动等);
学校录取通知书或派遣证(学生入学、分配等);
其他可能需要的特定证明,如退休证明、刑满释放证明等。
4. 户口准迁证,如果需要从其他地方迁入;
5. 同意迁移证明,可能由迁出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
6. 迁移证,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办理流程一般如下:
1.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交迁移申请及相关材料,申请迁入;
2. 获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3. 在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原户口;
4. 最后,携带迁移证件和身份证原件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请注意,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登记机关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