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特殊情况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1500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3000元人民币的,也可以立案。
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任一情况的,不论金额多少,均应当立案处理。
根据以上标准,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盗窃金额在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
盗窃金额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将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处罚。
盗窃金额在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将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处罚。
因此, 浙江偷窃3000元人民币以上即可立案。此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特殊情况即使金额未达到3000元,也应当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