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相关的部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具有指导地方法规制定和执法业务,以及指定管辖的职能。
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受理专利的复审请求和专利权宣告无效请求。
负责对不服专利局驳回申请和撤销或维持专利权的决定提出的复审请求进行复审,以及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理。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包括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调解专利纠纷等。
国家国防专利机构负责受理和审查国防专利申请。
国务院国防科学技术工业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分别负责地方系统和军队系统的国防专利管理工作。
总结:
国家知识产权局是负责全国专利工作的核心部门,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并依法授予专利权。
专利复审委员会负责处理专利的复审和无效宣告请求。
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包括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和假冒专利的查处。
国防专利机构则专门负责国防相关的专利申请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