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
现场确认,打印《应征报名表》或《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提交到应征地的镇(街道)武装部。
镇(街道)武装部从初检初审合格的青年中确定预征对象,并上报县级征兵办。
县级征兵办录入预征结论到“全国征兵网”。
县级征兵办网上确定送检对象,8月1日开始体检工作,并及时在网上录入体检结果。
填写政治考核表,去派出所盖章,证明无犯罪记录。
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人事档案存放地、户籍证明材料、现实表现证明材料等。
父母亲、配偶、爷爷奶奶、兄弟姐妹等提供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及所在地派出所的政审材料。
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及其复印件、1寸照片3张去武装部现场报名。
需提供个人自传、学习或工作期间所获表彰情况、成长经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等材料。
征兵办对报名青年进行资格审核,证件不合格者将被当场驳回。
通过审核的青年将正式成为征兵对象,等待进一步的安排和通知。
建议:
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件和材料,确保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报名和审核工作。
注意体检和政审的时间安排,确保按时参加体检和政审。
如有特殊情况或疑问,及时咨询当地征兵办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