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审批的项目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这类项目通常涉及政府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需要发改委进行审批。审批过程中,项目单位需要提交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文件。
对于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需要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并由发改委进行核准。对于仅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的企业投资项目,则只需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外商投资的项目需要遵循《指导外商投资项目方向规定》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由发改委进行审批或核准。
对于总投资超过一定金额(如5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如果涉及政府资金或以政府资金为主,需要走发改委的审批程序;如果不在国家核准目录内,则按照备案程序进行备案。
对于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如硝酸铵、硝化纤维素等,需要从严审批,并且大部分产品需要国家进行严格审批控制,由发改委进行审批。
这类项目由于投资规模庞大、产业链延伸长、终端产品同质化等特点,需要国家级发改委审批立项。
除了上述需要审批和核准的项目外,其他类型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
综上所述,发改委的审批范围涵盖了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外商投资以及特定行业(如危险化学品、炼化一体化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具体审批流程和要求根据项目类型和资金来源的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