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性赔偿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的损害赔偿中, 超过实际损失数额范围的额外赔偿。它主要适用于侵权案件,例如知识产权侵权、产品缺陷侵权、环境污染侵权等。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适用惩罚性赔偿通常要求侵权人有主观恶意、故意或者欺诈,并且实施了不法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
惩罚性赔偿的主要目的不在于弥补受害人的损失,而在于惩罚有严重过错的行为,并遏制这种行为的再次发生。它是一种严厉性程度最高的民事责任形式,不仅包括物质损失的赔偿,还可能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在英美法系中,惩罚性赔偿起源于18世纪,最初适用于诽谤、诱奸、恶意攻击、诬告等案件,其目的在于对精神损失进行物化赔偿。随着时间的推移,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和金额都有所增加,现在不仅适用于侵权案件,也广泛应用于合同纠纷。
综上所述,惩罚性赔偿是一种具有惩罚和遏制作用的民事赔偿制度,它通过超出实际损失范围的赔偿来惩罚和预防严重过错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