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营养费的计算通常遵循以下标准:
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标准通常基于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一般适用于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
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
以某市为例,如果2023年该市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0000元,则一次性营养补助费=100000元×2%=2000元。
请注意,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并且可能会随着时间和经济状况的变化而调整。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机构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