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到期后,您有以下几种选择:
保险合同到期后,合同自然终止。如果您不再需要该保险保障,可以选择不进行任何操作,合同效力自动解除。
如果您希望继续享有保险保障,可以在保险合同到期前携带保险单、发票及相关证件到保险公司办理续期手续。根据《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如果您的保险合同是消费型保险,保单到期后合同自动终止。如果您想要继续享有保障,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投保。
对于某些类型的保险合同,如返还型保险,在保险合同到期后,您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领取本金或保险金。
在办理续保手续时,您可以根据当时的客观情况或需要,适当增加或减少保险金额,或做其他变动。续保的方式通常有三种:另订新的保险合同、按原条件订立“续保证明书”、将收取续保费的“续保收据”作为续保的凭证,一切条件按原保单。
建议您在保险合同到期前,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了解您的权益和续保的具体流程,以确保您的保障不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