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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3:12:39    

当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及时终止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若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应支付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若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支付经济补偿。

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将被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支付双倍工资。

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都应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拒绝签订,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途径

若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首先尝试与劳动者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用人单位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用人单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证据收集

用人单位应收集所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证件、招工招聘记录、考勤记录等,以备在维权过程中使用。

严格管理

用人单位应严格时限管理,确保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应严格监控合同签订过程,确保员工本人亲笔签名,并多重备份合同,以防合同被篡改或丢失。

通过以上措施,用人单位可以有效应对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并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