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证明书的格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姓名:
被监护人的姓名。
性别:被监护人的性别。
出生年月:被监护人的出生日期。
生父母信息:
生父:被监护人的生父姓名,以及是否健在。
生母:被监护人的生母姓名,以及是否健在。
父母健在:如果父母健在,可任选其中一人作为法定监护人。
父母已故:如果父母已故,则需要填写其他法定监护人,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具体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配偶信息:
如果被监护人有配偶,需写明配偶的基本信息。
示例
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兹证明XXX,男/女,于XXXX年XX月XX日出生,的生父是XXX(现健在/已故),生母是XXX(现健在/已故)。的法定监护人是XXX(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兹证明XXX,男/女,于XXXX年XX月XX日出生,的生父是XXX(现健在/已故),生母是XXX(现健在/已故)。XXX的配偶是XXX(针对已婚的情况),的法定监护人是XXX(可根据《民法典》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
建议
确保信息准确:在填写监护人证明书时,务必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特别是被监护人和监护人的身份信息。
携带必要材料:开具监护人证明时,需要携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选择正确部门: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具证明。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监护人证明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