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业管理中,以下费用通常归业主所有:
包括电梯间、外墙等广告收入。
无论是露天停车位还是不属于开发商产权的地下车库。
例如活动场地、会所、游泳池等的经营收入。
电信、移动等通信公司进驻小区时支付的费用。
售水机运营商使用小区公共区域所支付的费用。
物业服务公司将多余的、闲置的物业管理用房或经营用房出租所收取的租金。
对损坏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或残值。
这些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应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如果物业管理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建议:
业主应关注并了解小区公共收益的具体管理和使用情况,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若发现物业管理公司或业委会未按照规定使用公共收益,可以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