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后想要恢复驾照,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年满60周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驾照,且时间未超过两年,可以重新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并参加科目一考试,通过后恢复驾照。
一般情况下,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后,需要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需携带《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及初次申领时应提交的证明、凭证,到原驾驶证记载的住址所属车管所分所,按照初次申领的准驾车型规定,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在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若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且未构成犯罪,或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或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等情况下,车辆管理所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车辆管理所将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建议
及时更新驾照:注意驾照的有效期,按期更换驾驶证,避免因过期未换证而被注销。
定期提交体检证明:特别是年满60周岁的驾驶人,应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及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了解具体规定:根据自己具体情况,详细了解恢复驾照所需材料和流程,以确保顺利恢复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