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之所以不能被定罪,主要是因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辛普森案的证据在取证过程中存在程序上的不合法性,导致证据被污染,不能使用。例如,检方提出的4条“铁证”被李昌钰推翻,检方再拿不出更有力的证据。
美国的刑事法庭对证据的要求非常严苛,必须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才能定罪。由于证据链不完整,陪审团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因此辛普森被判定无罪。
辛普森的律师团队利用取证程序上的瑕疵,对证据进行攻击,最终使得公诉方无法有效证明辛普森有罪。
辛普森的辩护律师还利用了美国社会的种族主义倾向,获得了有色种族人群和陪审团的支持,这也是辛普森在刑事上被判决无罪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民事法庭上,由于证明标准较低,辛普森被判定需要对受害者的死负责。但在刑事法庭上,由于证据不足,他被判无罪。
综上所述,辛普森不能定罪主要是由于证据取证程序上的瑕疵、刑事证据要求的严苛性、律师团队的辩护策略以及社会种族主义倾向的影响。这些因素共同作用,导致辛普森在刑事上被判定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