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通常需要由公安机关执行,并且需要得到相应的批准。具体来说:
1. 对于刑事拘留,需要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并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
2. 对于行政拘留,应由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 如果是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需经过部门领导审核,并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
4.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案件时,需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由检察长决定。
5. 拘留所的管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拘留所的设置和撤销也需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整理得出,具体实施时应以最新的法律依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