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2. 双方的户口簿原件;
3. 双方近期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一般要求3张2寸照片);
4. 婚姻状况证明,如未婚证明、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等(视情况而定);
5. 如果是再婚者,还需携带离婚证明或法院判决书。
具体流程如下:
1.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 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 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声明书中签名或按指印;
4. 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了解详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