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的立案地点主要取决于申请人的选择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以下是几种常见的立案方式及相应的法院:
申请人可以直接前往有管辖权法院的执行事务中心或执行立案窗口申请执行。
申请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或其他类似的在线平台提交相关材料,法院将依法审核材料。
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将申请执行的材料提交至法院。
立案法院的选择
通常情况下,执行案件应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且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去立案。
对于国内仲裁裁决和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技巧与注意事项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启信宝等工具查找被执行人的对外投资企业或分支机构,并向这些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
如果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这可以避免在一个法院长时间无法立案的情况下,浪费司法资源。
申请执行时,应提供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的法律文书、双方主体身份证明、执行款的收款账户、财产保全资料等。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一般会在7日内进行审查立案,需要补充材料的,会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综上所述,申请执行案件可以选择现场立案、网上立案或邮寄立案,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应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和便利性来决定。同时,选择立案法院时应考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法院,以便更有效地执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