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县位于汉水与长江汇流的三角地区,地处东
经113。41
7~114。13’、北纬30。15
7~30。14’。其东北与东西湖区
以汉水分界,东部与汉阳区接壤,东南与武昌区和武昌县隔江相
望,南接东荆河与汉南区毗邻,西部与汉川县相连,西南与沔阳
县相交。县治蔡甸镇。
1
955年全县面积为1
831.55平方公里。后陆续将琴断口、柏
泉、新沟、邓南等14个乡和东城垸农场刖交武汉市,将新滩口、
白虎池等7个乡划入洪湖县。1985年,全县面积为1
105.77平方
公咀,其中山丘68.06平方公里,水域1
68.72平方公里,荒滩地
1
20.55平方公里,建筑用地74.19平方公里,可耕地659.52平方
公里,其他(在武汉市汉南区境内,权属汉阳县的渡泗湖、毛子
背和县办原种场、农机修配厂等地)14.73平方公里。
建置沿革
今汉阳县境周属郧国,春秋战国属楚,秦属南郡。
西汉初,分属沙羡、安陆两县地,隶江夏郡。三国孙吴于却月城
置石阳县。晋太康元年(280年)改石阳为曲陵,另在槠山复置沌
阳县;晋永嘉元年(307年)沌阳县移治临嶂山(城头山)下。
隋开皇十七年(597年),将沌阳县改名汉津县,属沔阳郡;大
业二年(606年),改名汉阳县,这是汉阳县得名之始。唐武德四
年(621年),县治由临嶂山移至龟山之下,筑汉阳城。唐宝历二
年(826年)废沔州,汉阳县改隶鄂州。后周显德五年(958年),
汉阳县隶汉阳军。宋初,汉阳县属荆湖北路汉阳军。元至元十四
年(1277年)改汉阳军为汉阳府,县隶之;至正十六年(1356
年)徐寿辉起义军攻占汉阳,并在此建立都城,国号天完。明洪
武九年(1376年)废汉阳府,汉阳县改属武昌府,4年后恢复汉
汉阳县241
阳府。
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汉口镇及近郊析离汉阳县,另置
夏口厅,同属汉阳府。1926年,北伐军攻克武汉,汉阳县城区并
入汉口市。1930年改设汉口特别市,将汉阳城区和郊乡划回汉阳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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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5月17日,汉阳懈放,属沔阳专区。1950年8月,汉
阳城区划归武汉市,县治移于蔡甸镇。1951年改属孝感专区。1959
年,汉阳连同孝感专区所属各县划归武汉市,次年恢复原建制。
1975年隶武汉市。
行政区划
清末,县境内有凤栖、汉阴、丰乐、玉山、湘阴、
山阳和怀泽7乡,共辖19里、208村(坊)。民国初年,废除乡里
制,改行区镇保甲制。1934年全县设7个区,不久又合并为4个
区,第一区黄陵矶,第二区蔡甸,第三区新沟,第四区新滩口。共
辖743保、8
534甲。抗日战争胜利后,废区扩乡,境内设25个乡、
镇。1947年为23个乡、镇,即大别、琴台、鹦鹉、蔡甸4个镇,
福成、黄杨、兴隆、金牛、玉贤、大集、小集、多山、沌龙、黄
陵、合成、永长、嵩阳、新滩、侏儒、姚荻、新沟、安乐、巨泉
等19个乡。
解放初期废乡设区。1950年设6区1镇,一区黄陵,二区兴
隆,三区金牛,四区永安,五区新沟,六区爹山和蔡甸镇。1951
年改设5区1镇,不久又改为10区1镇,即新农、柏林、合贤、
侏儒、新滩口、大嘴、黄陵、爹山、大集、新沟区和蔡甸镇,区
下为乡。1955年3月,县境东部的琴断口、黄金口、永丰、和平、
黄胜、米粮和快活岭7个乡划归武汉市,县内改划为7区1镇。
1956年撤区(新滩口区保留),由县直接派出5个指导组,代
行区的职能。同年冬,新滩区南部7个乡划属洪湖县管辖。1957
年恢复区乡建制,分设新农、鸦渡、柏林、侏儒、邓南、黄陵、爹
山等7个区和蔡甸镇。
242辖县概况
1958年撤除区、乡,全县分设红星、长虹、红光、红专、红
旗、幸福、卫星、东风、朝阳、蔡甸10个人民公社,公社辖管理
区。同年10月,划长虹人民公社汉水以北的6个管理区入武汉市,
另建东西湖区。1975年2月再次撤区,全县改划为16个人民公
社、东城垸农场和洪北垦殖指挥部。1976年4月东城垸农场(不
包括长河分场)划出,交武汉市农管局直接管辖。1979年9月又
将邓南人民公社(不包括曲口乡)划出,后和原属汉阳县的东城
垸合并建成武汉市汉南区。
1983年恢复乡、镇、村体制,全县共设置4镇、18乡和1个
农场。原来的大队、生产队更名为村、组。1984年12月改为12
镇、10乡和1个农场,下辖村(居)民委员会345个、村(居)民
小组2
40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