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到房子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材料:
在购买房产后,首先需要咨询房屋所在地是否允许落户。
签订购房合同并完成交易,同时办理相关的证件手续。
持有房产证后,到房屋所在地的居委会开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
然后,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所需的证明材料。
提交申请后,户口登记机关会进行调查核实,并在一定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
经批准同意的,申请人需要到市公安局户政科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最后,凭《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到入户地的受理单位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完所有手续后,申请人即可在房屋所在地落户,并领取新的户口本。
所需材料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作为落户的主要依据。
身份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户口簿:原籍的户口簿。
结婚证或离婚证:如适用,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如子女未婚证明、借款合同、契税完税证件等,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
注意事项
户口迁移手续可能因城市和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
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可能会影响落户进程。
户口迁移后,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完成所有手续并拿到新的户口本,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