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廉租房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者需拥有当地城市户籍至少5年。
申请者应被当地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或最低收入家庭。
申请者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需小于15平方米,且家庭总居住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
申请者与其家庭成员之间应存在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且共同居住。
申请者及其家庭成员需经当地住房管理部门核实,确认在其他地方没有住房。
此外,根据一些地方的具体政策,可能还会有其他额外的要求,例如:
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离婚不足2年的。
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获得补偿安置的。
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廉租房资源能够真正用于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并避免资源被滥用。建议申请者在申请前仔细阅读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条例,以确保符合所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