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的三倍工资计算方式如下:
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春节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除夕(农历年三十)以及正月初四至初六(春节调休放假)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如果无法安排补休,则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公式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月工资基数 ÷ 21.75天 × 300% × 加班天数
休息日加班工资= 月工资基数 ÷ 21.75天 × 200% × 加班天数
注意事项
月工资基数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本人月工资标准。
21.75天为平均每月计薪天数,根据《劳动法》规定。
示例
假设某劳动者的月工资为6000元,其在春节期间的加班情况如下:
初一至初三(法定节假日)加班3天,加班工资为:6000元 ÷ 21.75天 × 300% × 3天 = 2466.67元。
除夕(休息日)加班1天,加班工资为:6000元 ÷ 21.75天 × 200% × 1天 = 555.56元。
则其总加班工资为:2466.67元 + 555.56元 = 3022.23元。
以上计算方法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