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作弊是指在 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通过组织、策划、指挥等手段,故意为他人或自己实施作弊提供便利条件,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等,从而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考试的公平、公正原则,而且严重侵害了其他考生通过辛勤努力争取的正当权益,侵蚀了教育事业的纯洁土壤,长远来看,更将削弱国家人才选拔机制的有效性,影响社会的整体进步与发展。
组织作弊的行为通常涉及以下要素:
包括发起、组建和设立考试作弊团伙,制定计划、进行谋划和布置,实际指挥、调整具体措施的实施、人员的分工与安排等。
指违反公平、公正原则,通过不正当途径参加考试,或在考试过程中在考试不允许的范围内寻求或者试图寻求答案的行为。
组织作弊的对象不仅限于考生,还包括考生家长、监考人员或者相关辅导教师等参与作弊的行为。
对于组织考试作弊的行为,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已将其规定为犯罪行为,并设定了相应的刑罚。具体来说,组织作弊者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也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综上所述,组织作弊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和深刻警醒,以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和社会的诚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