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立法是指 不以管制为定位的法律,其性质已经超越个别环境的管制,具有高度的政策导引性。这类立法并非仅限于单一的管制领域或事项,而是规范整体的环境政策方向、原则与环境基础制度。其目的在于确立整体国家的环境政策导向与原则,并规范国家环境法制中所需的基础制度,例如环境影响评估、公民诉讼、永续发展指标的建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