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通行证签注的有效期根据不同的申请事由和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逗留不超过14天。
探望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子女或子女的配偶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申请赴港澳地区探望配偶且与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逗留不超过90天。
有特殊家庭困难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逗留不超过90天。
已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根据备案规定,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赴澳门签注除外),每次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1次、3个月2次、1年1次、1年2次四种,每次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1次、3个月2次、1年1次、1年2次四种,每次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根据具体事由签发,有效期和次数各异,一般不超过1年。
根据具体事由签发,一般不超过1年。
综上所述,签注的有效期从3个月到1年不等,具体期限取决于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和申请事由。建议提前规划行程并了解相关签注规定,以确保顺利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