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可以退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如果购房者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想要退房,比如开发商五证不全、未按定金协议履行承诺等,购房者有合理的理由申请退定金。根据《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如果开发商违反了定金协议的规定,那么开发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收受方没有关于商品的所有权或不具备商品的出售资格,导致合同无法生效,收受方需要退换定金给另一方。例如,开发商出售的房子没有产权证,与客户签订了购房合同,客户支付定金,此时签订的合同无效,开发商必须返还定金给客户。
如果收受方有欺瞒行为,债务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定金合同,这种情况下,定金可以退还。
如果双方因合同内容打不成一致意见,导致合同无法达成,收受方要退换定金给另一方。
如果买卖双方都没有错误,但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买卖合同没有能够成立,定金可以退还。
如果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由收取定金一方返还收取的定金。
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或者购买方的事由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收受定金的一方要退还定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那么给付定金的一方是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的。
综上所述,定金可以退的情况主要涉及开发商违约、收受方无商品所有权或出售资格、欺瞒行为、合同内容分歧、客观条件限制、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以及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在实际操作中,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并参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