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政审是一个涉及多方面的综合考核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由有关政府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考核任务,组成考核工作班子。
制定考核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组织若干考核小组。
各考核小组分赴有关单位对被考核人进行考察。
考察一般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所在单位领导或组织情况介绍、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考察内容涵盖个人的政治立场和思想观念、品行和道德素质、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工作经历和教育背景等。
考核工作班子审核考核小组提出的考察报告和考核结果意见,集体研究后确定考核结果。
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并作为决定是否录用的重要依据。
辅警政审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
录用人民警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用。
考生需要填写《考生情况登记表》,如实填写本人思想政治、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内容,便于政审人员考察了解。
考察小组会到考生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派出所、居(村)委会等了解情况,查阅考生档案,并由其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个人表现的证明材料。
通过以上流程和内容的政审,旨在确保协警能够在工作中保持公正、客观,有效履行其职责,为社会安全、稳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