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因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法定义务所负的债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
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
为支付一方或双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为支付子女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为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婚前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遵循“共同意思表示”和“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原则。即使一方未直接参与举债,但如果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且另一方事后追认或共同承担,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建议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时,应仔细审查债务的性质和用途,确保合法合规,并尊重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