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机构属于 民间组织。它们是依法设立的从事仲裁活动的组织,与行政机构和其他任何部门没有隶属关系,各种仲裁组织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机构是民间性的组织,不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