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的赔付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死亡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残疾赔付是按照伤残等级来赔付的。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公司给付停工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交通费、误工费、近亲属探望交通费、食宿费、随行未成年人或长者的送返费用、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食宿费用等。
理赔流程
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并在3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办理理赔时所须手续包括医学诊断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医疗费原始收据及处方、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等。
事故勘察和损失确认后,提交上述准备好的单证,保险公司在7日内作出结案通知。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接到通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
注意事项
不同保险公司在具体赔付细节和金额上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购买保险时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并在理赔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