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后,公司仍然可以进行增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股权质押不影响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但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准备相应的材料。以下是股权质押后增资的基本步骤和所需材料:
股权质押后增资的基本步骤: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作出增资扩股决议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章程修正案或相应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投资协议(如有)。
新股东资格证明(即新股东的身份证或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携带公司执照正副本及经办人身份证到工商局分局领取相应表格。
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并签字加盖公章。
将所有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工商局,并等待审核。
联系会计事务所及银行,将要增资的金额汇入公司验资的临时账户,并由银行出具证明。
完成验资后,将相关证明和营业执照提交给工商局,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所需材料: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增资的决议。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验资报告(货币增资)或评估报告及财产转移验证报告(非货币增资)。
章程修正案。
投资协议(如有)。
新股东资格证明。
请注意,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工商局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工商局或专业律师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