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完成后,公示时间一般为 3天。具体规定如下: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天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2.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应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时间同样不得少于3天。
3. 对于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公示期都不得少于3日。
因此,无论是哪种类型的招标项目,招标完成后的公示期均为3天,以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