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开始实施电子警察记分措施的时间是 2017年1月13日。当天是春运的第一天,方案规定,从这一天起发生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应记分的一律实行记分措施。在此之前发生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仍按原处理规定,只罚款、不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