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保的报销流程如下:
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可以纳入报销范围。
在本市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非处方用药或处方药的费用也可以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结付后,满足大病保险保障及医疗实时救助基金保障的费用,按相应规定结付。
如果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可以在出院后三个月内持有关资料(如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收据或发票、诊断证明原件等)到参保所在社保机构办理住院医疗费报销手续。
报销时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诊断证明原件、收据、社保卡等材料。
在校学生由学校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内统一办理参保登记。
除在校学生外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参保登记:
苏州市户籍人员携带户口簿至户籍地社区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至居住证所在社区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符合苏州市流动人口子女参保政策的学龄前儿童由父母携带本人居住证、子女有效身份证件在集中缴费期至居住证所在社区工作机构申请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并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和报销手续,以确保享受应有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