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和管制是中国刑法中两种不同的刑罚方法:
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通常就近拘禁并可能要求参加劳动。
期限通常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不实行关押,对犯罪分子限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期限通常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管制期间,犯罪分子可以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并应同工同酬。
两者的共同点在于都属于主刑处罚,且都旨在纠正罪犯的思想观念,但拘役的期限较短,且涉及强制劳动,而管制则侧重于社区矫正,限制自由程度相对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