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辆过户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车辆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登记副表(车辆所辖区车管所抽取,带身份证、行驶证、养路费证去抽取);
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买卖双方身份证,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行驶证原件;
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使(领)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给非使(领)馆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小微载客机动车在本市转移或转入本市的,还需提交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本市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机动车转入本市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档案;
夫妻之间车辆过户需要双方本人亲自到场申请,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并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车辆照片、行驶证原件以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建议:在办理车辆过户时,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和手续,并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减少办理过程中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