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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牌上动“小心思”,两驾驶人被济南交警处罚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4 23:54:00    

车辆号牌相当于车辆的“身份证”,是监督和保护车辆行驶安全的重要凭证,然而,有些驾驶人为了躲避抓拍,竟然在号牌上耍起了“歪心思”。

3月26日18时26分,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历城区大队民警在荷花路进行巡逻管控时,发现一辆自南向北行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前面没有号牌,民警立即拦停该车辆。

但在进行检查时,民警却发现该车号牌悬挂得十分标准。经过仔细检查,发现车内有一个控制开关,只要拨动一个按钮,号牌便能迅速翻起,原来是驾驶人在车牌上安装了翻牌器。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拆除非法装置,并依法对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行为作出处罚。

无独有偶,3月31日15时40分,历下区大队民警在经十路巡逻时,发现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附近停了一辆遮挡后车牌的黑色轿车。民警第一时间使用执法记录仪固定证据,随后联系车主让其返回现场。

车主来到现场后,对遮挡号牌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驾驶人称其看到路边有摄像头,便想到用抹布遮挡号牌来躲避抓拍,却没想到被抓了个正着。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中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济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应严格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与其费尽心思逃避监管,不如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记者:李震 编辑:刘梅梅 校对:汤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