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分公司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到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进行企业名称核准。
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和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书。
如果分公司经营范围包含特殊产品或服务,需要办理相应的行业审批许可证。
准备并提交分公司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如总公司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等。
提交材料后,工商局审核通过后发放营业执照。
领取营业执照后,刻制分公司公章、财务章、负责人印章。
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
到税务局办理,取得税务登记证。
开设银行账户(如适用):
如果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需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开设银行账户。
申领发票(如适用):
根据需要,向税务局申领发票。
请注意,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工商局或专业服务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