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公约》(Rome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Performers, Producers of Phonograms and Broadcasting Organizations)是 专门规定邻接权的重要国际公约。该公约由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教科文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发起,于1961年10月26日在罗马签订,并于1964年5月18日生效。
罗马公约的主要内容包括:
任何一个成员国都应依照本国法律,给予其他成员国的表演者、录音制品录制者及广播组织,以相当于本国同类自然人及法人的待遇。
公约旨在保护这些传播者的创作利益,确保他们的作品得到合理的报酬和使用。
公约明确规定,其条款不得作妨碍文学和艺术作品版权保护的解释。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目前未加入《罗马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