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逮捕的权力属于 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具体来说:
在侦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决定或批准逮捕。
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逮捕。
总结:
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及预审工作,但逮捕的批准权在检察院和法院。
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院在审判阶段有权决定逮捕,但逮捕的执行由公安机关负责。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涉及逮捕案件时,相关机关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权力的合法性和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