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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守护陇原文化遗产”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8 16:35:00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要求,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守护陇原文化遗产”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难题,助推形成政府主导、乡镇部门联动、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新机制。


明确监督重点。全面掌握金川区和永昌县相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现状,聚焦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突出问题,重点关注濒危遗产遗迹遗存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资源状况,加大对地域特色文物和文化资源的保护力度。


加大监督力度。深化“一体化”办案模式,强化“三个管理”要求,严把立案关,规范办案程序,从实体“可诉性”、程序规范性夯实证据基础,全方位强化办案质效。针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办案中发现的综合治理问题,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源头治理和长效治理。


强化协同共治。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持续加强与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旅游、公安等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行协作长效机制,强化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合力,保障全民共享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成果。


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深入挖掘典型案例,把握重要事件节点,开展普法教育,增强人民群众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的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守护金昌特色文物和文化遗产,为传承历史文脉、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贡献检察力量。

记者:甘崇辉

来源镍都金昌客户端


编辑:许 菲

责编:闫 瑾 刘欢欢

审核:马丰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