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12月实施以来,截至2024年11月,海关共办理“零关税”原辅料进口货值85.74亿元,减免税款11.71亿元。政策商品清单从187项增补至356项,涵盖食品加工、生物制药、航空维修等领域。
房屋出售:自用五年以上且为唯一家庭生活用房的所得收益免征个税。
小额中奖:购买福利彩票或体育彩票,单次中奖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免征个税。
存款利息:自2008年10月9日起,储蓄存款利息收入暂不征收个税。
无偿赠房: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产无偿赠与特定亲属或法定继承人,可免征个税。
农业经营: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的经营所得免征个税。
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签订的银行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年所得不超过5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因去产能和调结构等政策性停产停业企业给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对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给予税收减免。
对涉农贷款量大的邮政储蓄银行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允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3%税率缴纳增值税。
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特定区域进口的区内生产性基础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基建物资可以免税。
区内企业进口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生产用燃料,建设生产厂房、仓储所需的物资、设备可以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