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退换是 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商品质量、合法性和安全性等保障,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约定,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进行退换货。商家拒绝退换货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无效约定。
具体而言,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双方的约定,消费者可以在收货后7日内要求退货,如果已经超过七日,但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仍然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或修理等义务。经营者在退换货过程中应当承担必要的运输等费用。
因此,商家应当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退换货。如果遇到此类情况,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相关行政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