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女兵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17至19周岁。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18至22周岁。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18至22周岁,部分情况下可放宽至23周岁。
女性158cm以上。
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计算公式:标准体重(kg)= 身高(cm)- 110。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
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心电图正常。
无严重生理缺陷或残疾。
无被剥夺政治权利。
通过政治审查,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肘关节过伸或肘外翻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合格。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征兵政策和规定整理而来,具体标准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最新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