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股东可能滥用其权利,如违反公司章程、决议,或者利用其在公司中的控股地位或影响力,操纵公司决策。
股东可能通过关联公司、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或是侵占或违规担保、转移公司财产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这些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可能同时兼任公司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对外应收款项解入股东账户名下,损害公司利益。
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注册成立与其任职公司形成同业竞争的新公司,并利用其掌握公司印章等职务便利,将任职公司作为新公司的股东之一予以登记,以便利用任职公司商誉等开展业务。
部分公司董事擅自将公司出售固定资产所得作为应收款归还公司股东,公司认为固定资产系股东的出资,出售所得款项应属公司所有,董事的行为属于挪用公司财产。
高管可能泄露商业秘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
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职责不明或者不尽责,可能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还可能触犯刑法,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公司应加强内部治理,完善监督机制,防止此类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