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弃在《物权法》中有两种含义:
所有权的抛弃是指所有权人自愿放弃其所有权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由于抛弃所有权是无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无须向任何特定的相对人作出抛弃的意思表示。
具体表现:所有权人放弃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使抛弃物成为无主财产。例如,将物品扔进垃圾堆,拾荒者可以取得废弃物的所有权。
担保物权的抛弃是指担保物权人自愿放弃其担保物权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由于抛弃担保物权是有相对人的行为,必须向因抛弃行为而直接受益的人作出抛弃的意思表示。
具体表现:例如,质权或留置权的抛弃,需要向因抛弃而直接受益的人(如质权人或留置权人)作出抛弃的意思表示。
总结:
抛弃在《物权法》中涉及两种物权行为,即所有权的抛弃和担保物权的抛弃。所有权抛弃是无相对人的单方行为,而担保物权抛弃是有相对人的单方行为。所有权抛弃意味着所有权人放弃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使物品成为无主财产;担保物权抛弃则需要向特定受益人作出抛弃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