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警车范畴的车辆包括:
用于执行侦查、警卫、治安、交通管理的巡逻车、勘察车、护卫车、囚车以及其他执行职务的车辆。
用于执行侦查任务和其他特殊职务的车辆。
用于押解、运送罪犯的囚车和查找、追缉逃犯的车辆。
用于押解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囚车、刑场指挥车、法医勘察车和死刑执行车。
用于侦查刑事犯罪案件的现场勘察车和押解犯罪嫌疑人的囚车。
用于押解罪犯、运送劳教人员的囚车和追缉逃犯的车辆。
此外,警车的车型由公安部统一确定,包括大、中、小、微型客车和执行紧急救援、现场处置等专门用途的车辆,以及二轮摩托车和侧三轮摩托车。警车的使用和管理应严格遵守《警车管理规定》,并且享有优先通行权和特殊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