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过程中有一些名称和标志是明确不能注册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这些是商品的基本描述,缺乏独特性,无法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
例如,仅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包括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等,以及政府机关的名称、标志。
例如,带有民族歧视、性别歧视或其他不良含义的标志。
使用不存在或虚构的地理名称,可能会误导消费者。
包括他人已注册商标的名称、近似的词汇,以及他人姓名、肖像未经授权的。
例如,侮辱他人或歧视特定人群的标志,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注册的标志。
综上所述,申请商标注册时,应避免使用上述名称和标志,以确保商标的合法性和独特性,从而维护公共利益和市场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