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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有什么补偿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22:53:46    

辞职后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工资差额

包括未支付的工资、奖金、绩效提成、年终奖等。

加班费

涉及工作日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节假日加班等。

未休年休假工资

员工未休的年休假应获得的工资。

高温津贴

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应获得的津贴。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导致员工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员工是有权利获得补偿金的: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此外,如果公司违反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辞退员工,或者在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补偿项目和金额需要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建议员工在辞职前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或相关机构,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