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听证会的步骤如下:
确定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员和听证陈述人。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陈述人,并发出听证公告。
联系布置会场,准备话筒、制作席卡等细致工作。
制定听证公告,包括听证的目的、时间、地点等,并向上级领导请示。
由主持人主持会议,宣布召开听证会的目的、会场纪律、陈述人的义务等。
确定陈述人的发言顺序,发言完毕后进入听证辩论程序,记录员要做好记录工作。
听证主持人询问当事人、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并出示有关证据和材料。
当事人或其委托人进行答辩。
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和调查取证人员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
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做出最后陈述。
主持人征询各方面最后意见。
听证记录交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审核后签字或盖章。
主持人向执法机关负责人汇报听证情况,提交听证记录。
根据陈述人的发言内容,及时做好归纳总结,制定听证报告,呈给上级领导,为做出最后的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听证会的顺利进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