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开具犯罪记录证明的情形包括:
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且必须同时触犯《刑法》规定的行为,才构成犯罪。
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只有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才被认为是犯罪。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是犯罪。
此外,根据《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的情况,不对外公开。因此,个人无法直接获取无犯罪记录证明,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如单位查询或特定岗位人员任用需要时,才由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公安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
总结来说,无法开具犯罪记录证明的原因主要包括:
1. 行为未构成犯罪或不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
2. 行为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3. 犯罪记录属于公安机关内部信息,不对外公开,个人无法直接获取。
建议在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情况下,提前向相关单位或部门咨询并按照规定程序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