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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人 已开通!不用再去派出所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4 16:30:00    

好消息!“社会信息自主申报”服务正式落户“乌海24小时警局”便民办事专栏,市民朋友们可更快速、更便捷、更高效地申报本人信息并完成房屋、企业及承租信息登记。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口管理工作,便于市民自主申报房屋、企业及承租信息,自2025年4月起,乌海市公安局在“乌海24小时警局”上推出“社会信息自主申报”服务,市民无需前往居住所在地派出所进行信息采集,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信息申报。


社会信息自主申报相关常见问题


问题一:申报主体有哪些?


1.房屋出租人。包括房屋所有权人或实际管理人,主动申报出租房屋信息,督促承租人申报个人信息。


2.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在促成房屋租赁交易后,引导、协助出租房屋房主登记出租房屋及出租人、承租人信息。


3.用人单位。协助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及时申报个人信息,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4.流动人口。指非乌海籍人员,即离开户籍地来乌居住的人员,主动申报个人信息,并及时更新变动情况。


问题二:哪些市民不需要进行自主申报?


符合以下情形的人员,无需重复进行社会信息自主登记:


1.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的本市户籍人员。


2.入住本市旅馆业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住宿登记的人员。


问题三:申报内容有哪些?


1.出租房屋信息。主要包括出租房屋的地址、面积、租赁期限、租金等,房主及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流动人口信息。主要包括流动人口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居住地址等。


3.企业信息。主要包括单位地址、社会信用代码、从业人员信息等。


社会信息自主申报操作指南


一、实名注册


使用“乌海24小时警局”申报出租房屋、承租人、实有单位、实有人口、从业信息时,首先需要用户关注“乌海24小时警局”服务号并进行实名注册,具体操作如下:


(一)关注服务号


关注“乌海24小时警局”服务号,从“警局入口”进入。



下拉页面至便民办事专栏,在专栏中找到“社会信息自主申报”板块,点击进入。



系统自动跳到用户注册页面。



注意:注册时会验证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性,请使用真实信息注册。


(二)个人信息编辑


点击“社会信息自主申报”模块,页面下方点击“我的”,选择“个人信息修改”,打开注册信息编辑页面,用户可以修改手机号码等信息,如下图所示:





二、出租房屋申报


(一)申报出租房屋


在“社会信息自主申报”主页,选择“出租房屋申报”,查看填报须知后进入申报页面,录入信息后提交即可,申报页面如下:





(二)查看房屋申报情况


在社会信息自主申报页面,点击“我的——我的申报”,可查看已经申报的房屋信息以及房屋状态,审核通过的房屋会显示房屋二维码,未审核通过的房屋可编辑重新申报。



(三)通知登记


出租房屋信息待民警审核通过后,即可由房主发送通知,要求承租人进一步登记。


承租人通过扫描房主分享的房屋二维码或者登记消息,进入承租人登记页面。


房主点击“我的——我的申报”,找到房屋信息,点击房屋二维码,通过分享通知承租人进行登记,房屋列表和房屋二维码页面如下图所示:




承租人登记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给房主发送消息,房主通过消息进入承租人审核页面,进行审核,消息内容如下图所示:



(四)承租人信息审核


房主通过点击消息链接,打开承租人审核页面进行审核,审核页面如下图:



房主审核时,根据实际情况有两种结果可选:


1.审核不通过


房主核验信息确认审核不通过,系统会自动给承租人发送通知,承租人点击通知修改信息。房主再次核验信息,直到审核通过,消息内容如下图所示:



2.审核通过


房主核验信息结果确认审核通过,系统会自动给承租人发送审核通过消息。


三、实有人口申报


(一)境内人员申报


在“社会信息自主申报”主页,选择“实有人口申报”。



查看填报须知后进入申报页面,人员类型选择“国内人员”,录入信息后提交即可,申报页面如下:



(二)境外人员申报


在“社会信息自主申报”主页,选择“实有人口申报”,查看填报须知后进入申报页面,人员类型选择“境外人员”,录入信息后提交即可,申报页面如下:




(三)查看申报信息


在社会信息自主申报页面,点击“我的——我的申报”,可查看已经申报的实有人口信息以及状态,页面如下图所示:



四、实有单位申报


(一)申报实有单位


在“社会信息自主申报”主页,选择“企业信息申报”,查看填报须知后进入申报页面。



录入信息后提交即可,申报页面如下:



(二)申报情况查看


在社会信息自主申报页面,点击“我的——我的申报”,可查看已经申报的单位信息以及单位状态,审核通过的单位会显示单位二维码,未审核通过的单位可编辑重新申报或者注销。



(三)单位信息分享


实有单位信息待民警审核通过后,单位可通知从业人员进一步登记。从业人员通过扫描实有单位的单位二维码或者消息分享进入从业人员登记页面。



实有单位在社会信息自主申报中,点击“我的——我的申报”,找到单位信息,点击单位二维码,通过信息分享发送给从业人员进行登记。单位列表和单位二维码页面如下图所示:



五、承租人申报


首先由房主申报出租房屋,民警审核通过后的房屋即由承租人进一步登记。承租人登记有两种方式,扫描房屋二维码或者通过房主分享的消息通知登记。


(一)承租人申报


点击房主分享的房屋登记链接,或者扫描房屋二维码,进入承租人信息申报页面,如下图:



(二)查看申报情况


在社会信息自主申报页面,点击“我的——我的申报”,查看已经申报的承租人信息以及状态,审核不通过的信息可以重新编辑申报,页面如下图所示:



(三)承租人退租/续租


如果承租人信息即将到期,可按照承租信息点击续租,如果承租人不再租赁承租人可以点击“退租”。如下图所示:



六、从业人员申报


(一)从业人员申报


从业人员点击单位申报人分享的登记链接,或者扫描单位二维码,进行从业人员申报,登记页面如下图:



(二)查看申报信息


单位申报人在社会信息自主申报页面中,点击“我的——我的申报”,查看已经申报的从业人员信息以及状态,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是否审核通过。对审核不通过的信息,从业人员可以重新编辑申报,页面如下图所示:




来源:乌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